“宜居城市”設定標準到底該不該?
“在中國現階段,給宜居城市定標準是有積極意義的。它正像'可持續'、'綠色建筑'等標準一樣,包含了一種美好追求、良好的價值取向,會給社會一個引導。”俞孔堅教授對《中國經濟周刊》說。
“但標準沒有必要包羅萬象。”俞孔堅說。在他看來,目前提出的《標準》更像是“美好社會”的標準。而且有的標準已經大大超出具體城市可以努力實現的范圍(如政治民主和社會文明的某些方面),不是它們不重要,而是太重要了,以至于不應該交給“宜居標準”來解決。
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總規劃師楊保軍是國內最早提出“宜居城市”概念的學者,他也認為,宜居是一個動態的、內涵不斷豐富的過程。如果給宜居城市設定硬性標準,很可能造成一轟而上,爭相攀比。
“擔心出現'千城一面'的憂慮也不是沒有道理,但這主要取決于當地城市的決策者能不能因地制宜。因此,如果要設定標準的話,也要為宜居城市設定一個動態的標準,解決當前城市中最突出的問題。”楊保軍對《中國經濟周刊》說。
“《標準》有近100個分指標,是一個覆蓋面很廣、系統性強的指標體系。如果各城市能夠揚長避短,從理論上講,不會出現'千城一面'的問題。”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張文忠對《中國經濟周刊》說。
張文忠曾在2006年出版了中國第一部系統研究宜居城市的《中國宜居城市研究報告(北京)》。在他看來,目前國內對宜居城市的認識和研究水平依然很低,從概念、內涵、評價體系、研究手段和宜居建設上均處于研究初期,《標準》更多的是提供了一個參照指標,宜居城市的研究尚待深入。
“宜居城市應該有發展或建設的指導性指標,但這些指標要與'宜居'緊密結合,選擇的指標要全面,但不能太繁瑣。”張文忠對《中國經濟周刊》說。
觀點
“宜居城市”有無量化標準?
《中國經濟周刊》記者 牛建宏
北京大學景觀設計學研究院院長、博導俞孔堅:“宜居城市”沒有嚴格定義
“宜居城市”本身是一個描述詞,并沒有嚴格的定義,正如“生態城市”、“健康城市”、“可持續”之類的概念一樣,因所處的社會階段的不同,也因人的不同,會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標準。《標準》出臺并不會終結爭論,相反,可能會引發更大的爭論,因為它有可能變為評價城市或考核城市決策者的依據,與部分人的利益產生聯系。
當然,這并不是壞事,而應該被看作是積極的、有益于喚起全社會、特別是城市決策者對“什么是好的城市”的認識。而且,爭論不會有根本的分歧,對待城市居民生活質量的關注是共同的,僅此一點就是一次了不起的進步:幾千年來,城市從神權、君權的展示和經濟發展的機器,走到今天對普通人的尊重,是一次認識上的莫大飛躍。
中國科學院地理科學與資源研究所研究員張文忠:“宜居城市”應是城市永恒的追求
“宜居城市”是所有城市的發展方向,以及所有城市規劃和建設的目標,“宜居城市”是一個相對的概念,是一個動態的目標,沒有絕對的宜居城市和絕對不宜居城市。即一個城市是否是“宜居城市”,是相對其他城市或相對于歷史而言,因此,是否達到“宜居城市”的標準,要參照其他城市及其自身發展的歷史。
“宜居城市”不是一個終極目標,是城市永恒的追求。因此,“標準”只能提供一個參考指標,而非剛性的指標。《標準》的出現,只是宜居城市建設的嘗試,未來可能還會在研究與實踐中遇到許多問題,還會繼續完善。
中國城市規劃設計研究院總規劃師楊保軍:建“宜居城市”應多考慮當地人的看法
我當初提出“宜居城市”的概念并不是想提出一個客觀的標準。當時人們的理解比較簡單,覺得“宜居”的城市就是應該讓人“安居樂業”,使人能夠長久的、持續舒適地生活在城市。結果單純追求GDp,經濟發展了,污染越來越嚴重,生活設施卻很少,生活質量沒有提高反而下降。
有關“宜居”包含的內容很豐富,既有科學的、客觀的因素,又有非科學的、個人感受的因素,對“宜居城市”的理解也是仁者見仁,智者見智。不同居住者的個人感受是不同的,所以宜居可能沒有客觀標準。所以,宜居城市應考慮當地人的看法,這就如同四川菜很辣,潮州菜很淡,你要評比哪家的飯菜好吃,很難比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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